据“详实”新闻网援引国家元首法令报道,乌兹别克斯坦将于2020年推行简化商业活动的新办法。特别是,根据新规:
1自2020年1月1日起
以下要求将被取消:
-应商业实体(法人)之间房地产销售合同当事方之一的要求,通过公证核实公共服务债务;
-对不动产权进行国家登记后,纳税人以书面形式直接向国家税务局提交申请,进行国家不动产权登记的机关提交有关土地和其他不动产及其所有者的信息;
-向企业实体收取办理果蔬以及纺织产品、制品(不包括棉花)出口所需许可证和证明的费用。
2从2020年2月1日起
-进出口业务所需的许可文件和证明将通过“单一窗口”海关信息系统办理。同时,授权机构的自动化信息系统与“单一窗口”海关信息系统整合;
-卫生流行病学和兽医监督、植物检疫及环境检查所收取的费用数额,将根据与财政部达成的协议,在授权机构发布有关文件的费用范围内确立;
-为法人实体创造通过纳税人个人帐户以电子形式向被告和经济法庭发送索赔说明及其附件的机会。
3从2020年10月1日起